晁错《论贵粟疏》原文翻译注释出处及写作背景中心思想
《论贵粟疏》 晁错
圣王在上,而民不冻饥者,非能耕而食之,织而衣之也,为开其资财之道也。故尧禹有九年之水,汤有七年之旱,而国无捐瘠者,以畜积多,而备先具也。
今海内为一,土地人民之众,不避汤禹。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,而畜积未及者,何也?地有遗利,民有余力,生谷之土未尽垦,山泽之利未尽出也,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。民贫则奸邪生,贫生于不足,不足生于不农,不农则不地着,不地着则离乡轻家,民如鸟兽,虽有高城深池,严法重刑,犹不能禁也。夫寒之于衣,不待轻暖;饥之于食,不待甘脂;饥寒至身,不顾廉耻。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,终岁不制衣则寒。夫腹饥不得食,肤寒不得衣,虽慈母不能保其子,君安能以有其民哉?明主知其然也,故务民于农桑,薄赋敛,广畜积,以实仓廪,备水旱,故民可得而有也。民者,在上所以牧之;趋利如水走下,四方亡择也。
夫珠玉金银,饥不可食,寒不可衣,然而众贵之者,以上用之故也。其为物轻微易藏,在于把握,可以周海内而亡饥寒之患。此令臣轻背其主,而民易去其乡,盗贼有所劝,亡逃者得轻资也。粟米布帛生于地,长于时,聚于力,非可一日成也。数石之重,中人弗胜,不为奸邪所利,一日弗得而饥寒至。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。
今农夫五口之家,其服役者,不下二人;其能耕者,不过百亩;百亩之收,不过百石。春耕,夏耘,秋获,冬藏,伐薪樵,治官府,给徭役,春不得避风尘,夏不得避暑热,秋不得避阴雨,冬不得避寒冻:四时之间,亡日休息。又私自送往迎来,吊死问疾,养孤长幼在其中。勤苦如此,尚复被水旱之灾,急政暴赋,赋敛不时,朝令而暮当具。有者,半贾而卖;亡者,取倍称之息;于是有卖田宅,鬻子孙,以偿债者矣!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,小者坐列贩卖,操其奇赢,日游都市,乘上之急,所卖必倍。故其男不耕耘,女不蚕织;衣必文采,食必粱肉;亡农夫之苦,有阡陌之得。因其富厚,交通王侯,力过吏势;以利相倾,千里游敖,冠盖相望,乘坚策肥,履丝曳缟。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,农人所以流亡者也。
今法律贱商人,商人已富贵矣;尊农夫,农夫已贫贱矣。故俗之所贵,主之所贱也;吏之所卑,法之所尊也。上下相反,好恶乖迕,而欲国富法立,不可得也。方今之务,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。欲民务农,在于贵粟。贵粟之道,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。今募天下入粟县官,得以拜爵,得以除罪;如此,富人有爵,农民有钱,粟有所渫。夫能入粟以受爵,皆有余者也。取于有余,以供上用,则贫民之赋可损;所谓损有余,补不足,令出而民利者也。
顺于民心,所补者三:一曰主用足;二曰民赋少;三曰劝农功。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,复卒三人。车骑者,天下武备也,故为复卒。神农之教曰:「有石城十仞,汤池百步,带甲百万,而亡粟,弗能守也。」以是观之,粟者,王者大用,政之本务。令民入粟受爵,至五大夫以上,乃复一人耳,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。爵者,上之所擅,出于口而亡穷;粟者,民之所种,生于地而不乏。夫得高爵与免罪,人之所甚欲也。使天下人入粟于边,以受爵免罪,不过三岁,塞下之粟必多矣。
[注释]
1.瘠: (jí)
2.敛: (liǎn)
3.鬻: (yú)
4.贮: (zhù)
5.迕: (wǔ)
[评析]
本文提出了提出的重农抑商的论点。主张重农抑商,固然是看到商人对农民的剥削,但更重要的,是看到商人作为民间的一种活跃力量,具有腐蚀和破坏专制政权的作用。所以在中国以后长期的封建社会中,成为一贯的政策。文章细密严谨,切合实际。
[作者介绍]
(公元前200?~前154)西汉学者、政治家、散文家。颍川(今河南禹县)人。少习申商刑名之学,文帝时,因通晓文献典故,为太常掌故,曾奉命从故秦博士伏生受《尚书》。后任太子家令、中大夫等职,深得宠信,号为“智囊”.晁错曾向文帝提出了“以粟为赏罚”、“入粟拜爵”等办法以贯彻汉初重农抑商,与民休息的政策。在政治上,力主削弱诸侯势力,维护汉帝国的统一,触犯 了朝内贵戚勋臣和诸侯的利益,因而遭到激烈反对。景帝即位,晁错迁为御史大夫。“数请间言事,辄听,宠幸倾九卿”(《史记·晁错传》)。景帝三年(前154),吴楚等七国以诛晁错“清君侧”为名,发兵叛乱,朝内大臣窦婴、袁盎等以此迫使景帝默许,把晁错腰斩于长安东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