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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师经浅释

发布时间:2019-01-30 09:46:24作者:药师经功德网


第十一大愿。愿我来世得菩提时。若诸有情。饥渴所恼。为求食故。造诸恶业。得闻我名。专念受持。我当先以上妙饮食。饱足其身。后以法味。毕竟安乐。而建立之。

药师琉璃光如来在因地,还没有开悟,没有证果,而他发大菩提心,发大愿力。这愿力有十二条大愿,现在这个文当第十一条。这一条「第十一大愿」他说,「愿我来世」:等到我来世,「得菩提时」:就是成佛的时候。「若诸有情」:假设这个世间上所有一切的众生、一切的有情。有血有气的众生,都叫有情。那么这一切众生,「饥渴所恼」:他们或者没有饭吃,或者没有水喝,或者有饭他们也不能吃,或者有水他们也不能喝。

「为求食故」:他为着想满足他的食欲,想要找饭吃,想要找水喝,所以为求食故。「造诸恶业」:因为他自己饿得没有东西吃,没有水喝,他就发狂了。于是乎,就不择手段去,或者抢、或者偷、或者杀人,夺取人的财物,饱足自己的饥渴。所以造诸恶业,就不择手段造出种种的恶业。那怎么办呢?

「得闻我名」:他如果能听到我这个成佛的名号,「专念受持」:他专心致志的、专一其心而诵念我的名号,受之于身,行之于心,持之于心,受持我这个名号。「我当先以上妙饮食」:我在这时候,就化出来种种的上妙饮食,最好吃的这个东西,「饱足其身」:令他的身体得到饱暖,没有痛苦了。「后以法味」:然后我再给他讲说佛法,给他吃这无上佛法的妙味,「毕竟安乐」:毕竟他得到安乐了,「而建立之」:而成就这种的功德,满足他所求的饮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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